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2015年01月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为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各部门应对职工进行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二、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三、各部门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四、医院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消毒供应室、实验室等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五、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储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防止二次污染。六、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消毒毛巾)或设施(烘手机)或合格的卫生纸巾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七、医院应该不定期对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进行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八、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