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属子公司财务支出的暂行规定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为了规范子公司财务行为,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出资人地位,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权益最大化,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制定的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xx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月报表反映的库存产成品、半成品、储备物资与财务账面一致。第二条 子公司应按xx公司规定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子公司应按季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于每季结束后20日内,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xx公司。第四条 对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有关规定奖惩。第五条 子公司应立足于盘活资金,如确需生产经营需要,在按规定程序报xx公司批准后,才可筹集资金。第六条 子公司应按xx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确保资金可控、在控。第六条 子公司应高度关注资金风险,不得向外出借资金,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