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及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激励和促进我院大学生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营造浓郁的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氛围,推动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拓展,保障我院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经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立项及奖励对象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在读本科生。第二条 立项一、立项范围:凡与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专业或学科相关的研究领域课题均可申请立项;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课题,经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指导工作组同意,也可立项。二、立项申请和受理:立项申请人应对申请项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于每年4月份的前两周内填写立项申请书,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指导工作组于4月底前受理完毕,书面通知立项人。立项人尚有未结题的研究项目,不得申请新立项项目。每次每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主持1个立项。三、立项经费资助及管理:学院每年批准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数量为40项左右,获准立项的,学院为每项研究提供4002000元的研究经费。研究经费管理办法为:中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