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巅峰瑞业幼儿园装饰工程(施工班组现场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施工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施工队内部管理,使各施工队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扩大,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为工长,工长外出时要指定代理人,如出现无人负责现象罚款300元/次。2、施工现场用电时,工长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电工必须按电气施工标准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后果自负。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是在公司注册登记的人员,如发现雇用非注册人员,将责令其工队停止工作,并处工长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未穿工作服和佩带工作牌者不能进入现场施工作业。4、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留宿,违者罚款200元/次。5、工作时间禁止饮酒,违者令其停止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工长自己负责。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遵守公司员工礼仪规范,对客户要有礼貌,禁止与客户争执。7、如现场无人值班,施工负责人在每日下班时应断水断电,违者罚款100元,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工长须负全部经济责任。8、工长(代理人)有直接向公司最高领导反映情况、意见的权力。9、施工中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