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标识管理制度一、目 的: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形成生产识别管理机制,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二、范 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管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三、责 任 人:生产车间主任、电仪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调度部长、设备部长、物管部长、QA、操作员工。四、内 容:4.1 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4.1.1状态标示指物料、设备、生产过程等所处状态进行显著标示提醒,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混淆,设备、人员损伤,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4.1.2 物料状态标识4.1.2.1 物料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待验:需设置专用区域,黄色色标区块,或黄色线绳围栏,设立 “待验”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绿色色标区块,或绿色线绳围栏,设立 “合格”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