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大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甲方:南通天一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乙方: 幢 室(以下简称业主)丙方: (以下简称装修承包商)依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保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住宅区的美观整洁和舒适安定的生活环境,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甲方根据本协议对乙方及丙方房屋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一、 装修申请:乙方在装修施工前,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同时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结构指示图进行装修方案的设计,待该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非业主的商品房使用人需提供乙方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二、装修审批: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3天内给予答复,对不符合管理办法或资料不全的,乙方应按要求修改方案或补齐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批。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装修许可证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施工。甲方的审批仅限于该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方案优劣、技术含量、材料好坏、装修效果乃至因装修引致的后果,概由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