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服务方案一、为加强住宅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的合理、安全、正常使用,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户手册等,结合本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业主或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三、房屋装修和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二) 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三) 在天井、庭园、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 建筑物、构筑物;(四)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五)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 凝土墙体;(六)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七) 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八) 乱倒垃圾、杂物;(九)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十)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十一) 以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