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明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是根据建设部关于两奖合并的精神,以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和原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为基础制订的。在草拟和讨论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和建筑施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鲁班奖申报、推荐工作,避免对评选办法中的某些条款产生误解,提高申报推荐、评选工作质量,我们编写了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quot;,作为评选办法的附件,供各地区、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在鲁班奖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中参照。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四章 申报程序第五章 工程复查第六章 工程评审第七章 奖励第八章 纪律 第一章 总则一、鲁班奖是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共同设立的建筑行业工程 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耀奖,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二、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