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与休请假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员工在休假方面的权利以及义务,秉持人性化和公平的原则,以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本制度。一、 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的部分计加班。具体上下班时间,各个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2、 迟到:非经批准,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迟到;3、 早退:非经批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早退;4、 旷工:未经请假离岗或未到岗时间超过三十分钟者;请假未获批准离岗或未到岗超过三十分钟者;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5、 员工迟到一次,扣20元。每月员工前三次迟到不扣。二、休/请假规定1、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休假:休假类型期限休假原因说明证明文件法定假11天+0.5天(女员工)1、公司女员工3.8享受半天带薪休假,加班按法定假日计加班费;2、3.8休假遇节假日不顺延、不另补。年假工作满1年,年休假5天;每多一年增加一天;满10年不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