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42号,2005年10月27日修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2005年12月18日修订)二、申请条件公司拟在其住所以外设立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三、申报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