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劳务分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形式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楼层及建筑面积:4. 承包范围:(1) 按图纸设计的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的模板工程的全部内容。(2) 木工用所有主材和辅材(止水螺杆、钢管、扣件、顶托、钢丝网、垫块、撑块等均由甲方提供)。(3) 三级电箱后施工和照明用的电线和灯具由乙方自己带。(4) 后浇带的二次支拆模板。(5) 如涉及自然地面外脚手架由架子工搭设。(6) 配合安装班组进行工程设备孔洞的预留和预埋件的预埋。(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模板、步步紧)、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第二条:工程工期1. 转换层以下主体结构在各班组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按甲方要求五天完成一层木工工作工程量。2. 标准层主体结构乙方必须保证五天一层(甲方保证其它班组积极配合)。3. 二次结构模板与安装与砌体及屋面装修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