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四棵小学人事管理制度为了深化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教育单位的现状,贯彻落实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现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一、推行校长负责制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承担着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校长有人事任免和调度权、财务支配和教改决策权、指挥权。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统一指挥。2、学校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必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3、学校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学校必须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对校长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二、聘任制1、学校按照上级行政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根据学校的工作任务和发展前景,确定教职工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任务。2、坚持任人唯贤、择优聘任。校长根据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过考核,择优聘任。学校成立教师聘任委员会,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职务晋升、聘任、分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