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1、机关、社会单位职工的私家车、摩托车由车主所在单位负责管理。2、辖区居民、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员的私家车、摩托车由车主所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负责管理。3、私家车和摩托车除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外,须在车主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见附表)。4、各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将私家车、摩托车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坚决预防和减少私家车、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管理制度1、各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要随时掌握私家车、摩托车的使用情况,严禁将私家车、摩托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严禁转手倒卖、购买使用报废车辆。4、各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每月要对辖区内私家车和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教育光盘,增强其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5、各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要负责督促私家车、摩托车的定期检验、检测、维修等工作,有效的控制带病车辆上路。同时,要督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