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深入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相关工作试点的通知(公消办2011251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广大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档升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二)基本原则。按照“重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和“精品带动、责任推动、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工作重点,其他单位、社区、村镇积极跟进,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工作目标。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试点工作为载体,通过实施“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