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如下:一、 上下班制度: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现场找不到人者罚款200元/人次。二、 开会制度:监理例会每周一上午9:30分召开,项目部会议每周二上午9:30分召开,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做缺席处理。三、 工程质量: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处理并处罚。视其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后果的大小罚款10005000元不等。四、 工程进度:各分包方必须每月月底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提交下周周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合理批准后实行,不能如期按计划工期完成者,周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处500元/天罚款。月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处1000元/天罚款。五、 工程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罚款一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