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大修(检修、维保)安全管理制度(酿造部、动力部)一、 为加强我部设备设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大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三、在设备设施大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一)部门必须明确大修内容,检修开始时间和检修完成时间。(二)确定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和参加大修的人员。明确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对参加大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大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大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三)所有参加大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四)重大大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制冷系统、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工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