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林场苗木营销管理制度(讨论稿)为了进一步规范苗木销售管理,力求苗木收益最大化,经场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有苗圃苗木的销售和调入的苗木。二、成立苗木营销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场管会全体人员和各苗圃负责人组成,由场长任组长,书记、副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苗木的定价及日常销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股,负责苗木销售日常事务。所有责任人员道道手续签字,详细记录在案,确保苗木质量合格、数量足额、成活率达标。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苗木销售采取定价公示和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参考上年苗木市场行情制定出当年我场苗木销售参考价格表(以下简称“价格表”),作为苗木最低销售价格的依据,中途苗木行情上涨或下跌,则由领导小组讨论重新定价,并制定出新的价格表,同时废止旧的价格表。四、苗木销售参考价格表发至各站、圃、点,全场职工都应积极引进客户推销苗木。职工推销的价格若超出价格表确定的价格,按超出部分总收入的 3 %提成后作为职工的推销奖励。五、苗木销售采取先预交苗款后起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