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13)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加强低值耐用品的管理,防止流失、损坏、积压和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低值耐用品的概念:通常认为单价低于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标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资。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包括:低值耐用品的范围、计划与采购、管理、调拨与回收、报废和丢损赔偿。一、低值耐用品的范围1、单价低于800元的专用仪器设备,单价低于500元的一般仪器设备。2、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校内批量较大的物品,如各类仪表、工器具和民用性较强的物品,如秒表、照相机、收音机、录音机、电风扇、吸尘器、婴儿称、万用表、无线话筒、计算器等。(单位价值标准另行规定)二、低值耐用品的计划与采购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学期期末前2个月提出下学期低值耐用品购置计划。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后,由资产管理处编制全院下学期低值耐用品的采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集中采购。2、由于计划疏忽或特殊情况而急需购置的专用物品,经批准后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三、低值耐用品的管理1、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