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中心”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由中心主任蔡周山同志担任组长、支部书记唐光耀担任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行动小组;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火灾报警、接警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发生的火灾较小而且可以控制时,现场人员可通过电话向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长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当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可通过电话( 119 )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通知周边相关居民和商业铺面。 消防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