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参照竞争性谈判相关要求,结合采购方的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组织和实施。采取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坚持平等、公平、择优的原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说明中所叙述内容。2、参与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物流商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3、涉及的保密条款 本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涉及所有资料均视为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物流商所知晓的采购方资料待竞争性谈判结束,需全部保密处理。如因物流商原因造成采购方资料泄露,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物流商承担。二、物流商资质要求及合格的条件1、投标单位必须为具有国家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具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且能独立开具发票的合法组织单位。2、投标单位必须是物流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50万元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3、投标单位需具有一定的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同时运作车辆必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标准规定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