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程序设计前的准备工作一、落实设计任务1、掌握必要的批文建设单位必须具有以下批文才可向设计单位办理委托设计手续。(1)主管部门的批文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建筑面积、单方造价和总投资等。(2)城市建设部门同意设计的批文为了加强城市的管理及进行统一规划,一切设计都必须事先得到城市建设部门的批准。批文必须明确指出用地范围(常用红色线划定),以及有关规划、环境及个体建筑的要求。2、熟悉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供给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总的要求、用途、规模及一般说明。(2)建设项目的组成,单项工程的面积,房间组成,面积分配及使用要求。(3)建设项目的投资及单方造价,土建设备及室外工程的投资分配。(4)建设基地大小、形状、地形,原有建筑及道路现状,并附地形测量图。(5)供电、供水、采暖及空调等设备方面的要求,并附有水源、电源的使用许可文件。(6)设计期限及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安排要求。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除设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