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于2012年3月修订)总则: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便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按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工程部。第四条: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科,并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公司安全科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并负责考核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为年终总结奖罚依据。第八条:项目工程签订合同的同时,公司与项目部或项目经理签订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第九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在施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