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2 公司生产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由物资部门统一归口管理。1.3 本制度管、用部门必须共同遵守,互相监控,安技、保卫部门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2 管理规定2.1 物资采供部门必须妥然筹划采购业务的管理过程。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并领取危险品采购证。2.2 采购员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中的安全规定。2.3 根据安全运输和装卸过程的特殊要求,严密组织有关人员安全、如期、按量、保质完成任务。2.4 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特别措施,保障不出灾害性事故。2.4.1 剧毒物品管理业务:a 剧毒物品须有专柜严密贮存,指派双人双锁保管;保管人员应将品种、造册登记,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保卫部门备查。b 凡需领用剧毒物品,必须填制申请报告一式二份,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后,一份随领料单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