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机加工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机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设备能力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设备检修对自制备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1、 凡在修配车间进行加工和检修设备的班组,必须按公司关规定要求,做到摆放整齐、三不落地及“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对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班组进行考核。2、 其它部门(如环保设备部、燃运部等)利用修配车间进行加工或检修设备时,必须做到摆放整齐、三不落地及“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对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部门,由综合班监管并提出考核上报部门,由部门上报安全监部考核。3、 机械加工车间(机修车间)的加工任务,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安排。4、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于年底前根据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的消耗、库存情况编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加工计划。加工计划要按季、月安排生产。5、 设备管理部每月召开一次计划平衡(或协调)会,检查月度加工计划的完成情况、项目进度,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6、 机械加工应实行工时定额管理和经济核算。车间每月公布各机床或操作工人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表彰先进。7、 机械加工必须严格执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