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一、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使用的设备管理。三、 公司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要有一名副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四、 公司材料设备部在管理工作中,应注重“协调、监控、指导、服务”的职责。第二条 施行设备A、B、C分类管理法,A类设备是管理工作的重点。一、 A类设备:潜孔钻机、高、中风压空压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矿用载重车、油罐车、洒水车、工程车、全站仪、GPS和其它设备。二、 B类设备:不含A类设备的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单台价格在2万元以上(含)设备。三、 C类设备:除A、B类设备以外的所有施工设备。第三条 设备购置一、 公司材料设备部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需要(以公司施工机械标准配置为原则)以及公司现有设备的分布和使用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