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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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探析摘 要: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发展众创空间政策文件。本文认为,在推进众创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建立众创空间的准入退出机制,简化手续办理,降低创业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众创空间的差异特色化发展,从而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下载 关键词:众创空间 政府作用 探讨 众创空间是科技部在调研北京、深圳等地的创客空间、孵化器基地等创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总结各地为创业者服务的经验之后提炼出来的一个新名词。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到“众创空间”是在 2015 年 1 月 28 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

2、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同年 3 月 1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众创空间”纲领性文件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此举为国家层面首次部署“众创空间”平台,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此后,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政策文件,培育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因此现阶段,研究和探讨政府如何更好地引导和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国内众创空间的特点 近两年,北京、深圳、成都、武汉、西安、杭州、苏州等创新创业氛围较为活跃的地区涌现出一大批形态各异的众创空间,集聚融合了各种创新创业要素,营造出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

3、业文化。整体来看,众创空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众创空间的概念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的定义,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显然,“众创空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理概念,也不能把它与现有的任何一种具体形式划等号,投资中国研究院认为,众创空间的概念外延与孵化器略有重叠,但应比后者范围更大(图 1),一方面,众创空间包括那些比传统意义上的孵化器门槛更低、更方便为不同创业者提供成长和服务的平台,如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科技媒体、创业教育等;另一方面,互联网时

4、代背景下,无论是否实体,无论官方与民间,无论规模大或小,只要能够为创业者与初创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都包含在众创空间这一情境的范围之内。 (二)众创空间的服务内容 众创空间和传统意义上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是不同的载体,它们承担着不同的使命,功能定位的不同导致服务的方向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为一个新兴的开放创新平台,众创空间目前更多是围绕筛选和培育处于“苗圃阶段”的创新创业项目,开展一些小规模的孵化器前期的服务性工作,与传统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更注重创意的转化,提供的服务比传统孵化器更多。众创空间开展的服务主要有办公场地租用、创业培训辅导、商业模式构建、补贴政策申请、工商行政注册、信息发布交流、设备

5、技术支撑、合作伙伴导入等等;此外,一些众创空间旗下还设立有天使或私募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培育项目进行股权和债权投资。一般来说,从筛选项目、注入资本使其成长、到项目期结束,众创空间的项目培育期时长为 3-6 个月。 (三)众创空间的服务模式 投资中国研究院根据调研,按照业务模式和形态角度,将目前我国现存的众创空间划分为活动聚合型、培训辅导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地产思维型、产业链服务型、综合创业生态体系型等不同种类(表 1)。 二、众创空间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对致力于培育创新创业项目的众创空间而言,制约其发展的核心因素仍然是“项目、人才、资本”,以及整个社会支持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一)创

6、新创业环境区域发展不平衡 据清华大学启迪创新研究院发布的2015 中国城市创新创业环境评价研究报告显示,在对包括四个直辖市在内的 104 个城市的创新创业环境进行测评和比较后发现,我国城市创新创业环境区域发展不均衡,东部区域城市创新环境保持大幅度领先地位。从最终评价排名的城市数量比重来看,东部地区的城市占比为 50%,县级市排名前 20 强全部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地区性优势明显;同时,创新创业要素区域差异也较大,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在政府支持、产业发展、研发环境、市场环境、金融支持、中介服务、创新知名度等诸多方面也均高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创新创业环境的氛围越浓厚,各种创新创业的要素也就越集中,众创

7、空间的市场空间也将更广阔,从而带动创新创业规模不断增大、效率显著提高,形成市场和企业的良性互动。 (二)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短缺 对于创新创业项目来说,人才是关键;而对于众创空间来说,寻找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是基础性工作。由于经济和地理因素,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区域分布不均衡,高素质人才过分集中于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另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集中了大量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市场需求旺盛,创新创业项目也层出不穷,众创空间的发展拥有先天优势和市场基础。但是,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建设发展众创空间的过程中,却往往面临创新创业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缺少高水平的创

8、新创业项目、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薄弱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融资渠道窄 由于众创空间的培育项目和企业普遍存在“户数多、金额小、定价低、风险高”的特点,且收益周期长,银行、担保等传统金融资本对创新项目的技术以及应用前景不了解,很难对创新的风险进行评估,出于风险控制和收益回报的考虑,不愿意对此类项目进行贷款支持,因此早期的这些创新创业项目往往不能从间接融资渠道拿到足够的启动资金,只能通过众创空间等服务性平台,吸引风险投资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途径发展相对滞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渠道,如 p2p、众筹等途径更是因“跑路”丑闻频发而引发社会的广

9、泛质疑,可供众创空间培育项目选择的融资渠道相对较窄,融资成本也居高不下。 (四)服务能力良莠不齐 众创空间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办公场地的提供,而在于其提供的辅助创业创新的服务。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都在通过各自的方式,向创新创业者提供各种类别、不同程度的基础服务。通过各种各样的服务,促进创新创业者们的交流和共享,导入项目发展壮大所需的各种资源,降低项目或企业的创新创业成本,帮助其健康快速成长,因此,众创空间服务能力的高低以及自身拥有的资源数量是培育项目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众创空间拥有的合作伙伴和资源越多,服务体验好,有自己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对创新创业的影响和帮助就会越大,也就更容易走向品牌化,从而吸引

10、更多的资本、项目和人才集聚,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但是目前很多地区的众创空间体量规模较小,盈利模式单一,区域内并没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服务资源集成聚合,不能很好地围绕创业主体培育、创新型企业孵化、金融资源导入等重点环节开展服务性工作,项目的孵化成功率较低。 三、政府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建议 为更好地推进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政府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其引导、补充、服务及监督作用。 (一)建立准进退出机制 在国家层面大力扶持的背景条件下,各省市相继出台了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政策文件,但同时,为规范引导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质量,防止借政策东风

11、一哄而上的建设风潮,甚至蓄意套取奖励补贴资金的恶意行为,政府部门有必要建立一套众创空间的准进退出机制:首先是对众创空间的申报环节加强审核,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运营管理、团队人员、财务状况、在孵企业或创业项目等指标进行审核论证,经评审符合相应条件的申报单位,再确定其众创空间的资格;对已备案的众创空间应纳入到相应政府部门的发展规划,在年度计划中给予适当支持;其次,为确保众创空间的有效运营,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备案并获取政府支持的众创空间实行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对于一定期限内经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应取消其认定的众创空间资格。(二)简化手续办理 李克强总理 1 月 28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

12、应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简化相关手续,就是要顾及各类众创空间实际需求,对创业初期尚不具备或不需要实体办公条件的创新创业主体,试行“先照后证”、“一照多址”,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大力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其次,针对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内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办公等特点,考虑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减少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对创业初期尚不具备或不需要实体办公条件的创业创新主体,可利用众创空间内的集中登记地作为其住所申办登记;简化公司股

13、东和法定代表人登记流程,为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创新主体提供登记便利。 (三)降低创业成本 众创空间主要的盈利来源于“办公场地租金+增值服务”,入驻众创空间的项目和企业能够以低廉的价格租用办公场地,并获得相应的服务或资源,这就大大降低了创新创业的门槛和成本,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一方面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创业补助、奖励企业改制上市或挂牌等方式,给予绩效服务开展较好的众创空间一定的奖励,鼓励并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深度服务,使创新创业主体都能在众创空间这一平台获取各种配套资源,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另一方面更要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科创

14、城、大专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通过政策设计,盘活闲置厂房、仪器设备、科研设施等资源,并在房租、带宽等基础性投入方面给予适当补贴,为众创空间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四)拓宽融资渠道 为了拓宽众创空间培育项目的融资渠道,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将众创空间纳入财政基金的支持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引导基金、众创互助基金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解决创业初期的启动资金和风险投资的需求;二是引导放大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引导并鼓励社会资本或风险投资机构与众创空间合作创立投融资服务机构,直接面向众创空间内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贷款贴息、设立风险池等方式向众创空间和提供创业投资和贷款的金融机

15、构做出一定的风险补偿;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平台涵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众创空间、风险投资、第三方评估等各方资源,使得创新创业项目信息和金融资源信息能够在平台内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实现创新创业项目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集成和高效对接。 (五)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各地涌现出来的各类众创空间,基本是市场自发行为,像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这样成规模的众创空间,也是政府基于对市场的尊重并对市场主体需求进行回应的结果。因此,对于政府来说,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创业者群体的需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关系,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紧紧围绕 “人才、资本

16、”两大核心要素,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创新和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加强对各种不同形态众创空间的有序引导,建设发展一批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不断吸引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优秀创业项目、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导师、金融机构、信息服务平台等各种资源,打造一条人才创业企业孵化企业加速走向资本市场的全周期服务链,共同构建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体系。 参考文献: 投中专题:众创空间专题研究报告EB/rt_1006.h 张臻.解密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能否坚守“小而美”J.华东科技,2015(5):40- 41. 王华鑫.“众创空间”发展情况及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10):53- 55. 投中研究院报告.众创空间在中国:模式与案例J.国际融资,2015(6):48- 49. 科技日报编辑部.2015 中国城市创新创业环境评价研究报告出炉N.科技日报,2015- 10- 15(5). 李?b.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打造创业“天堂”N.中国文化报,2015- 10- 17(5). 郑岩.上海出台政策加快众创空间发展J.政策信息,2015(8):54. 俞义,王柏军,范海霞.杭州“众创空间”发展现状研究J.杭州科技,2015(3):17- 22. 范海霞.各地众创空间发展政策比较及启示J.杭州科技,2015(3):53-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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