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对和谐社会的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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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信用对和谐社会的影响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都得到稳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日益成为主流。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时,经济社会等领域失信现象却屡屡发生。究其原因,往往与政府信用缺失有关。本文着重从和谐社会下政府信用内涵出发,分析了政府信用现如今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分析提高政府信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 下载 关键词 政府信用 和谐社会 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 中图分类号:B824.3 文献标识码:A 一、和谐社会下得政府信用 所谓的政府信用,是政府依赖于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和网络的认可而赋予的信任,并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关于政府信用的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第一,

2、政府应当是依法行政的政府;第二,政府应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服务型政府;第三,政府应当是一个透明的政府。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信用下降的原因 总体上看造成政府信用度下降的原因很多,究其法律原因在于以下几点:1、政府决策缺少科学法律条文规范,从而降低政府信用。现阶段我国的有些行政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时,未必完全做到程序合理,实体公正,制定出的条文规范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因而法律规范及相关行政政策存在漏洞与不足。 2、法治政府尚在建立之中,容易导致政府违法失信。从目前情况分析,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尚未完成,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间职能规定模糊从而导致各级政府权力界限划分不明确,我们要求的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利时

3、所应达到的合法化、程序化必然得不到实现。二是当政府出现失信情况之时,相关惩罚法律条文尚不完整,责任追偿方面必然受其限制。三是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过渡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四是政府信息和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不高,公开性不强。 3、公正司法与独立依法行政尚未得以实现。在现实的司法审判中,行政机关干预司法机关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容易造成案件审理结果的不公,对当事人的各项利益造成损害,进而导致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对人民政府的不信任甚至丧失信心。“许多案子往往不是法庭上正邪是非之争,而是庭外官场政治力量的较量,对于力量薄弱的一方,真理往往成为谬误” 。 三、提高政府信用,构建和谐社会 政府信用下降,政府公信力受到人

4、民群众的质疑等都是法治方面有所缺失,以及制度方面不健全的表现。想要提升政府信用,建立诚信政府,必须使法治成为诚信的坚强后盾,赋予政府诚信法治的刚性。即政府应该是“一个制度的存在,而非人的存在” 。落实到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加强社会公众力量,为依法治国打下社会基础。在政府信用方面,牵涉到两方的利益,一方为政府,一方是其相对人。因此这二者之间的力量对比通常决定了依法治国是否能实现,政府信用是否能提高。“当政府的力量与社会大众的力量差距过大之时,即政府的权力十分强大,公众权力十分弱小,此时,政府信用就不具备最起码的社会基础。因此只有壮大社会公众的力量使其足以与政府力量形成“对峙”的局面时

5、,政府信用才有切实的保障。” 所以,在现代化法治建设进程中,为使社会公民都能积极、公平的参与其中,就应当完善各项民主制度,积极营造宽松的政治氛围。 第二,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信用。“政府是处在法律之下,而不是处在法律之上或法律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在法律范围之内活动,即使官府也不例外” 。依靠法律对行政机关的各项行政活动加以规定和制约,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建设法治政府,是提高政府信用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首先用法律限定政府权限。政府在履行权限上,其方式、手段、步骤等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做到各项行政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二是确立政府的责任机制。要建立诚信政府,则政府就有

6、义务为其行为承担责任。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政府工作目标应着眼于为民服务的宗旨与理念中,做好人民的公仆,成为人民百姓都认可的“优秀服务员”,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政府相关信息公开化。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但是国家建设阳光政府的必要举措,也是社会大众的期盼,更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三,完善司法独立,使社会大众对政府信任度提高。为了达到司法独立,司法改革的举措就势在必行。首先改革司法机构的设置和体制。改变目前司法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区域划分相一致、改变地方决定司法机构中的人事任免情况、同时也改变地方为司法机构提供经费的情况,实现地方机关与司法机关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的逐渐分

7、离,并最终完全分立,达到司法独立,才可以使司法机关各项活动不受其他组织、个人的干涉。二是确立法官独立制度。法官独立不但要求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其他组织个人的干涉,同时也要求合议庭组成成员都有各自独立的表决权;法官的权责统一的同时,建立法官责任追究制度。 四、结语 树立诚信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我国的必经之路。只有政府信用的提高,社会才能更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才能更殷实富裕。相信随着法治建设的提高,民主制度的完善,在构建诚信政府,和谐社会这条道路上会越来越顺利! (作者: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注释: 参加沈木珠:“司法法治的思考与构想”,.载于法商研究2000 年第 5 期,第 19 页. 参见韩 振,田成有:“诚信政府的缺失与构建”,载于.行政与法2003 年第 6 期,第 9 页. 参见牛芳:“法治视域下的政府诚信建设”,载于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 年第 4 期,第 33 页. 参见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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