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和理顺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公司经济活动交易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归档等方面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因业务需要,与本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以下通称合同),包括签订的投资、联营、资产转让、收购、租赁、担保、技术、产品销售、设备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设备安装、借款、融资、保险、劳务等各类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合同协议的附件。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适用本制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六条 公司重大合同是指: 1、依据公司章程须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所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