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名称:建筑综合 适用专业:建筑学 一、考试性质建筑综合是河北工程大学为招收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业务课程考试科目,属学校自行命题的性质。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建筑学知识并有利于招生学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二、考试的学科范围考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原理、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物理四部分。三、评价目标建筑综合考试的目标在于考查考生对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考生应能:1、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2、了解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工程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般内容。3、掌握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4、了解中外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理解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因素对城市及城市规划的影响,掌握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的特点。5、了解公共建筑的概念、分类、沿革与设计思想的演变;6、了解公共建筑设计的依据、特点及发展趋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