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桥学校新课桌凳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本学期添置了120套新课桌凳。为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使用,总务处特制订新课桌凳管理制度如下:1、学校按六年级现有人数配齐各班课桌凳六(1)37套,六(2)班36套(其余47套摆放电教室),学校总务处与各班主任任签订领用手续,班主任做为各班课桌凳使用人的总代表要对本班所有的课桌凳安全使用负责。2、班主任要将本班每一套课桌凳责任落实到学生个人,使用保管好本套课桌凳,不准在课桌凳上刻画或书写、泼洒墨迹,中途不准调换。3、各班如有转出学生,须将本人课桌凳收回后方可办理,如有转进学生时,班主任要及时通知总务处,方可办理领用。4、关于损坏赔偿说明。(1)、发现课桌凳有人为损坏的,将酌情按课桌凳价赔偿:泼洒墨迹一处或用笔画上一划陪10元;刻画一条痕迹赔偿20元;损坏一处陪50元;造成无法使用的,桌子赔偿160元,凳子赔偿40元(2)、如果丢失课桌凳,责任人按全额200元赔偿损失。(3)、课桌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的,经班主任用书面形式通知总务处进行修理。 (4)、财产管理情况将作为班主任奖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