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物业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警示标志的相关管理内容和要求。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382安全色GB289488安全标志3职责3.1 公司安全质量安管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3.2 项目部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在本项目的实施。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设置原则4.1.1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4.1.2 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4.1.3 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4.2 设置要求4.2.1 安全警示标识应该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是进入现场人员易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4.2.2 对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