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试行)第一条 总则。 工作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形成以“互相成就”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和以“理性、激情、正直、诚信、包容、协作”为主要内容的团队行为准则。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及时对自身的发展方向进行修正,从而获得更好的工作业绩和更多的发展机会。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1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优缺点,以扬长避短,达到自我完善和提高; 2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核应始终落到实处,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公平为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2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第四条考核期限。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E8第五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两种。(一)平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