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设备管理,提高闲置设备管理的水平,保障公司各项设备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闲置设备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设备,是指根据生产计划、生产及地域特点、修理间隔期以及停厂修理期所确定的设备配套标准以外的多余设备;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改变或其它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及新购进二年以上未能投产使用设备。第四条 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效力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公司设备管理规章、部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公司设备管理规章由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其他主管领导组织制定,以公司名义发布实施;部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以部门名义发布实施。第二章 闲置设备管理办法第五条 制定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第六条 公司闲置设备的管理:(一)闲置设备的资产管理1、闲置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建立闲置设备台账,作到账物相符,底数清楚。2、各基层单位,每年底对闲置设备进行一次清理,按设备A、B、C分类,摸清其技术状况并按规定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