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众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各工序物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工厂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工厂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一、物料领用、使用及借用1、生产领用物料要在领料单登记清楚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注明日期、领用人。(按单按量领料)1、 各部门使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有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合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2、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公司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领用,物料员、仓管员有权不给予发放物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材料的正常使用。3、 车间产品、物料、仪器、工具、设备外借时要在生产线借出物料清单记录,归还时要确认完好程度。4、 生产物料未用完的(除报废),近期不再生产此种型号时,要将余料经确认退给车间物料员或仓库。5、 生产线出现来料不良与加工损坏的物料,如间接影响到生产线的,要及时将不良品退回仓库处理,如不影响到生产,来料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