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管理制度。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 2. 项目必须配备数量齐全的各种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4X6米的平网,3X6米的立网),漏电保护器、绝缘电线等安全设施。 3. 所使用的“三宝”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建设部或省建委批准推荐的“三证”齐全的产品,严禁各分包方自行购买(以免出现“三无”产品) 4. 在作业层超过2米时必须及时提供及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及搭设均由特种作业人员完成。 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挪做他用或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过公司安科和项目部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拆除。 6. 任何人禁止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一经发现查实,将按违反安全劳动纪律论处,并处一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