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局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1.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1.5. 引用标准及规范: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2. 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