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教室系学校重点防火部位,为了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作如下几条规定: 一、电教室必须严格规范用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电教室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已损坏或者失效的消防报警设备、灭火器材应当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严禁随意搬动、挪用、拆卸、损坏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材,无火情擅自挪动和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直至刑事责任。 四、电教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和其他杂物,禁止在电教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五、电教室线路复杂,极易引起电路起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搭、乱接电线和其他违章用电的行为,如发生问题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教室,对不听说教者,将其驱赶出电教室,并报告学校保卫处。 七、电教室使用时,必须确保出入口畅通,离开电教室后,必须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切实做好维护本部门消防安全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