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采掘作业安全规程 为了加强采石场边坡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存在和潜在的事故隐患,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促进采石场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1996)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l、(1)安全科长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 (2)采石工具体负责采区的采掘工作。 (3)采矿工程师负责采区的爆破和减震工作。 (4)安全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2、(1)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采场开采。开采台阶小于6m、台段边坡角75、采场最终台段坡面角60、采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55。 (2)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爆破、清除浮石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3)发现台阶坡面上有浮石塌落危险时,不准用铲车挑挖工作面上的浮石和伞岩,应将铲车后移,待采取措施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3、(1)机械铲装时,应保证最终采区边坡的稳定性,合并段数不超过3个。 (2)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