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突发卫生应急管理制度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 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 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 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