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沱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月给流动党员写一封家乡信函,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