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高处作业进行管理。3.2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4 内容与要求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2.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4.2.2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2.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