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中心)党政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参照学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学校党委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处理后勤党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总经理负责全面的行政工作,党总支是政治核心,支持行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发挥好监督保证作用。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决策的主要形式,后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党政班子成员组成。党总支干事、行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根据议题需要,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政联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