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和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完善及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由 (甲方)与 (乙方)共同签订 的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一、在土地合同签订后,乙方的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对使用土地及其范围内建筑、设施、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扬尘、清洁卫生全面负责。二、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如下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各部门关于环保、规划、治安、防火、卫生以及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落实相应的管理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有关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2、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年对用地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扬尘工作检查不少于2次;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