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路基工程A2合同段项目部。第二章 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第二条 本工程施工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全设施设置与工程建设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安全设施与作业面同行。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后按照公司编制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提交监理审核后实施。安全规划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4、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5、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消防、交通、保卫、防触电、防汛、防雷等措施。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包括临时建筑、设施、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等。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等。8、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粉尘、噪音控制措施;现场排水和污水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