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审批条件及程序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审批条件及程序一、审批依据(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三)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二、审批条件(一)攀岩壁、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4-2005);(二)有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4-2005)数量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三)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攀岩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三、审批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四、申请材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