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既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地位,也赋予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监理规范还规定,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因此,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水平,即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工程建设的管理经验等。 在监理公司授权下,总监理工程师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怎样完成好项目监理工作,是监理行业各界人士都十分重视的问题。正基于此,大桥监理公司2012年底布置编写了这本总监理工程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力求简化,因各地区、各行业有各自的监理特点和要求,未到之处请谅解。此手册仅供公司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参考。 第一章 总监的职责及应具备的素质 1.1 建设部、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12月15日以建监(1995)737号文发布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工程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