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自考实践性环节培训与考核办法为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考核质量,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按规定要求和课程考试计划,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综合作业等。 第二条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水平和质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实践性环节考核相一致,并体现自学考试的特点。第三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为更好地配合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必须以省招办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执行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考核大纲和省招办制定的本省开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考核大纲、实践考核细则。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我院为配合主考院校,特成立自考助学实践性环节考核领导小组,由负责自学考试工作的自学考试办公室、各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