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农村村居规划建设专题调研报告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村居规划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粤信稳明电 201124号)的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按通知精神,就我市农村村居规划建设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村居规划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村居规划的基本情况揭阳于199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地级),现辖榕城区、揭东县、揭西县和惠来县,代管普宁市(县级),此外还管辖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4个非建制区(县级)。全市总人口660多万,其中农村人口约占65%;土地总面积公顷。揭阳市委、市政府对村居规划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初制订出台了揭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揭委办发20072号),提出全面推进全市1445个行政村的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投入,做到科学规划、目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