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项目部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火工品管理规定。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一、组织领导机构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责任划分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火工品的管理负主责。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管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6、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7、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