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向对象设计原则的总结正如牛顿三大定律在经典力学中的位置一样,“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是面向对象的可复用设计(Object Oriented Design或OOD)的基石。其他设计原则(里氏代换原则、依赖倒转原则、合成/聚合复用原则、迪米特法则、接口隔离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手段和工具。 一、“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 1.1“开-闭”原则的定义及优点 1)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即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应当使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 2)满足“开-闭”原则的系统的优点 a)通过扩展已有的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需求,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b)已有的软件模块,特别是最重要的抽象层模块不能再修改,这就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c)这样的系统同时满足